「贷款商转公积金如何办理」如何办理商业贷款
- 贷款资讯
-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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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如何申请转成公积金贷款呢?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有一部分购房者在最初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从而选择了商业贷款,但是后期为了节省利息支出,又产生了办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想法,那么商转公应该如何办理呢?需要哪些资料呢?一起来看看吧。一、商转公需要哪些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2、婚姻证明;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6、原贷款支付证明;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10、还款账户,即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1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1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二、商转公如何办理?1、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审批表。2、原商业贷款银行在申请表上证实商业贷款本金金额及有无逾期等情况。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申请人资料,并指定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银行网点。4、申请人将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与担保公司总部,并用自有资金或用担保公司的资金将原商业贷款还清。5、申请人将原商业贷款的他项权证,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交给担保公司。6、担保公司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7、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房贷手续,并将借款人的借款划给担保公司。8、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办理原商业贷款他项权利注销,以及公积金贷款抵押反担保的他项权利登记手续。9、担保公司通知申请人取回房屋所有权证。10、申请人用公积金借款归还担保公司所借资金。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转公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3、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同户籍未婚子女)中的任何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5、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扩展资料:申请流程1、提交资料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2、审核通知单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3、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4、缴费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5、材料转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6、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如何申请转成公积金贷款呢?
一、准备材料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2、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提供收入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收入证明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4、印章齐备且登记合法有效的原《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5、原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6、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7、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剩余有效期30天以上);8、借款人还款账户,该账户须为贷款申请银行所属个人一类账户;9、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10、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二、办理流程1、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2、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3、审核时限: 10个工作日4、审校通过的签订借教合同5、还清原贷款,办理解押手续(所露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6、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燕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7、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目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8、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9、银行发放贷款10、领取借据贷款偿还1、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2、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3、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网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4、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办理须知
携带以下材料到贵阳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即可。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补充资料)》;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3、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4、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5、借款人配偶属省直部门的需提供省公积金缴存证明;6、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8、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足12个月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9、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10、原商业贷款余额清单(须有最近6个月的还款情况和本月贷款余额)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1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须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其提前结清贷款,并符合办理抵押变更的条件。注意事项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需承担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房屋抵押登记相关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代办费。2、申请“置合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无需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支付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提前还款违约金。3、由置业担保公司受理担保的贷款,不再向贷款职工收取担保费、审查费、按揭服务费。参考资料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阳市惠民政策明白卡(贷款)
可以,凡具有市城镇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要求1、申请人在申请当地工作,且有缴纳公积金2、借款人工作稳定,且连续缴纳公积金不低于6个月3、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4、之前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无逾期记录5、之前贷款不是组合贷款6、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扩展材料:商转公的方式客户可自行赎楼撤销抵押,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客户交纳保证金,用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找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原商业贷款,客户需给担保公司和公积金中心交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担保赎楼后,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贷前咨询---提交资料贷款申请---受理申请---个人及资料审核---签订合同---结清商业贷款---办理抵押登记---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2015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条例》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参考材料:住房公积金-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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