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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源地贷款」广西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一、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往年比有以下变化:

  1、增加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用户:学生

  功能:网上注册、申请贷款、修改信息、打印申请

  表、提前还款申请、查询贷款情况等。

  2、增加了支付宝接口

  功能:通过系统对接实现贷款发放、批量扣款、短信催

  收、还款通知等。

  3、增加了高招数据接口、高校服务等功能

  功能:能导入高招信息和录取信息,以及高校录入回

  执、维护高校账户、就学信息变更、学费到帐查

  询、毕业确认等。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登录系统

  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仅

  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贷款申请启动后正

  式申请必须通过www.csls.cdb.com.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

  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

  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区”“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湖

  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市黄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4)输入申请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申请人8位数生日

  (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

  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

  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

  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湖北

  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市黄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

  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

  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

  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

  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

  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

  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

  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9123630100j84v.html) -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_黄陂教育资助_新浪博客

  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

  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

  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

  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

  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

  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

  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

  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

  “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

  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

  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

  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

  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

  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

  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可以暂时

  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

  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

  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

  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

  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

  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

  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通过网站或资

  助中心通知学生)。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

  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

  “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

  (一式两份)。

  (三)、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

  并加盖公章。

  (四)、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

  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

  同。(贷款资格将由区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五)、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

  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

  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

  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发

  布。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

  会及时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

  络、报纸等方式另行通知。

  能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折叠编辑本段申请材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申请表》原件(网上填写、导出并由学生签字)。

  续贷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即可,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网上填写、导出并由学生签字)。

  亲你是想知道大学生助学贷款吗?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或者百度大学生助学贷款,上面有详细的有关助学贷款知识。

  如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哦,如满意请按接纳,你的肯定是我们努力答题的动力哦,谢谢

  网上填申请表——拿表到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和共同借款人到当地县学生资助中心签合同。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各个学校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通知,大部分学校会在6月底完成对续贷申请的审核。

  同时,在6月中旬,也是续贷申请提交的最后期限,因此这里可以看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截止时间,大致为6月中旬,实际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由于每年申请的时间都是有细微变动的,不管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是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学生的学校都会提前告诉需要续贷的学生做好相对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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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民族预科能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不能,那么第二年正式开始都本科一、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往年比有以下变化: 1、增加了学生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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